问题在于,实践标准本身还需要进一步具体化,而要使实践标准具体化,就必须使认识论与唯物史观相结合。正是依据这种原则,面对改革开放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困惑和疑虑,邓小平提出了“三个有利于”标准:“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,不敢闯,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,走了资本主义道路。要害是姓‘资’还是姓‘社’的问题。判断的标准,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,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,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。”[55]三个“有利于”标准是实践标准在社会领域的具体化。
三个“有利于”标准,重点突出了“有利于”,突出了以往被人们所忽视的“实践标准”中的价值问题,实现了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的有机统一。在反对“两个凡是”,提出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时,邓小平指出,毛泽东思想中最主要的有两条,一是实事求是,二是群众路线。换句话说,一条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,一条是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。从实际出发,用实践检验认识的真理性,这是真理标准问题;从人民利益出发,一切以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标准,这是价值标准问题。在“三个有利于”中,二者达到了统一。只有用这种统一的标准,才能有效地检验各种决策、各种措施和各方面工作的是非成败。